【政策資訊】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各省會城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多規合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好《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要求,鞏固和深化“多規合一”改革成果,加快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報批,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國土空間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完成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依據《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南(試行)》《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等相關技術規定,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基礎上,進一步落實國家戰略,優化區域和城鄉功能布局、用地結構和要素配置,及時形成有效支撐高質量發展和新發展格局的規劃成果。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統籌各類空間開發保護需求,確保空間布局不沖突,功能結構更合理;確保用地規模不突破,資源利用更有效。要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等管控指標分解到下級規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應按照城鎮建設用地、村莊建設用地、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及其他建設用地分解確定。 (二)加快規劃成果報批。報國務院審批的省級、市級總體規劃成果,請于11月20日前完成專家論證,并征求我部意見;于12月10日前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由省級人民政府呈報國務院。本省份省級、市級總體規劃可同時上報。上報成果應包括規劃文本、圖集、說明、專家評審和人大審議意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建設成果報告及矢量數據庫等。其他市級、縣級總體規劃應于2023年6月底之前由各省(區、市)完成審批,并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我部匯交規劃矢量數據庫,納入全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 (一)堅決落實“多規合一”改革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戰略部署,按照“三定”規定嚴格履職盡責,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具體措施。改革不走“回頭路”,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不得擅自設置、分割或下放規劃管理權限。 (二)依法嚴肅規劃許可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設置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低效用地再開發、落實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實施城市更新等應嚴格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嚴格依據村莊規劃或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或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應依據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批復后,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及時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編報批。不得以專項規劃、片區策劃、實施方案、城市設計等名義替代詳細規劃設置規劃條件、核發規劃許可。要防止為單一地塊財務平衡擅自修改規劃或變更規劃條件。 (三)加強規劃與用地政策的融合。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要更加注重資源資產關系,將國土調查、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作為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工作基礎,規劃方案要與土地利用、產權置換、強度調節、價格機制等用地政策有機融合,有效推動存量資源資產的盤活利用。 (四)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和監測網絡,實現各級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實施全過程在線管理。建立定期體檢、五年評估的常態化規劃實施監督機制,將國土空間規劃體檢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審批、修改規劃和審計、執法、督察的重要參考。 (五)嚴格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經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辦理用地用海審批和土地供應等手續,不予確權登記。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編制、修改和審批國土空間規劃、發放規劃許可、違反法定規劃設置規劃條件和“未批先建”等問題。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按照職責,適時對地方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開展督察。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細化工作舉措,保障工作實效,并及時向屬地黨委、政府報告。部將適時組織優秀規劃成果評選,對地方好的經驗和做法予以鼓勵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