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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總河長李錦斌李國英簽發總河長令
安徽省委書記、省級總河長李錦斌,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級總河長李國英近日共同簽發省級第1號總河長令,要求自12月11日起至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組織開展“清江清河清湖”專項行動,早日重現“一江碧水向東流”的勝景。
省總河長令要求,各地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各級河湖長要自覺擔起河湖管護的直接責任,建立“點對點、長對長”的問題整改責任網,著力打造人水和諧的河湖管護新格局。聚焦河湖管理范圍內各類問題,組織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問題動態臺賬,市級河長辦于12月底前將臺賬報省河長辦備案;今年年底前完成已發現的河湖“四亂”等問題整治,實現水域岸線干凈整潔;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長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四亂”問題整改,基本完成設立縣級及以上河湖長的河湖“四亂”等問題整治;2021年6月前,完成鄉村河湖“四亂”等問題整治,實現全省河湖無“四亂”。同時,充分發揮“生態檢察官”和“河湖警長”作用,加大涉河湖違法行為打擊力度,落實河湖日常巡查保潔和管護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媒體監督,引導各方共同守護好綠水青山。
據悉,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將納入對各級河湖長的考核內容,對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現的涉河違建、非法圍河圍湖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按“頂風違建”依法依規依紀予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