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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森林旅游節管理辦法》印發實施
為進一步規范中國森林旅游節組織管理,提高活動質量,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印發《中國森林旅游節管理辦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5章27條,對中國森林旅游節的組織機構、任務分工、工作程序等作出規范。
《辦法》明確,中國森林旅游節是依托我國豐富的森林、濕地、草原等自然資源,進一步引導森林觀光、森林體驗、森林養生、森林康養、自然教育等森林旅游新業態發展,為擴大林業社會影響、促進林業供給側改革、推動生態文明進步而開展的節慶活動。活動以“綠色創新、開放共享、持續高效、節儉安全”為基本原則,每年舉辦一屆。中國森林旅游節由舉辦城市人民政府、舉辦城市所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承辦。
《辦法》規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設立中國森林旅游節組織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旅游管理辦公室。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旅游工作領導小組代行組委會職責,主要職責是:審定中國森林旅游節總體方案、協調處理有關重大問題;組委會辦公室承擔組織協調舉辦中國森林旅游節的相關具體工作。
《辦法》要求,舉辦城市成立執委會及其辦公室,并接受組委會及其辦公室的指導,為舉辦中國森林旅游節提供基礎保障。各省(區、市)林業主管部門、各森工(林業)集團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森林旅游展示、推介等活動的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辦法》規定,中國森林旅游節承辦城市采取申辦制,每屆申辦時間截至前一年的8月底。申辦城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良好的森林旅游發展基礎、能為活動舉辦提供必要的保障、具備舉辦大型活動的基礎條件、申辦工作得到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認可等。申辦城市人民政府應與所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由申辦城市人民政府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提出申請,組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實地考察,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經組委會同意后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批準。同時要求,中國森林旅游節的活動持續時間不少于1周、各地開展的或有代表性的重大森林旅游活動可以納入當年中國森林旅游節系列活動范圍等。
中國森林旅游節是經全國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保留主辦的節慶活動。自2015年以來,中國森林旅游節已先后在湖北省武漢市、吉林省長白山、上海市連續舉辦了3屆。
近年來,我國進一步加大推進森林旅游發展力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產業,積極開發觀光農業、游憩休閑、健康養生、生態教育等服務,要求創建一批特色生態旅游示范村鎮和精品線路,打造綠色生態環保的鄉村生態旅游產業鏈。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森林旅游事業必將有一個新的飛躍。
(資料來源: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