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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根據《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固體〔2021〕11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強化制度、技術、市場、監管等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管理,著力構建分類施策、城湖共治、創新驅動、產業支撐的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新模式,為建設“五大名城”作出應有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步下降,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能力水平顯著提升。“無廢城市”建設制度、技術、市場、監管四大體系基本形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實現固廢管理信息“一張網”。“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形成特色鮮明、系統高效的“無廢城市”建設模式。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創新引領,健全一般工業固廢全過程治理體系。

1.加快傳統優勢產業減廢增效。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與設備,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減少工業廢物產生量。推動家用電器、裝備制造、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減廢增效。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降至0.50噸/萬元左右。(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全面推進工業綠色生產。支持汽車、家用電器、機械設備等行業企業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在新能源汽車、新型顯示、醫藥等行業開展綠色工廠、“無廢工廠”建設及綠色供應鏈管理。推動各類園區建設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綠色園區和開展循環化改造。到2025年,培育綠色工廠40家以上,新增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5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

3.強化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深入推進建材、化工、電鍍等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第三方清潔生產審核試點,支持規模以上企業自愿實施清潔生產。探索開展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試點。到2025年,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

4.提升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質效。開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推進粉煤灰、爐渣、工業污泥等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開展戰新產業固廢深度循環利用,打造“無廢”循環產業鏈。加快消納磷石膏歷史堆存量,新增磷石膏實現“產消平衡”。推進尾礦在有價組分提取、建材生產、井下充填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5.安全處置不可利用工業固廢。全面摸清一般工業固廢種類、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建立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最大化資源利用、集中化統一處置的“四化”收運體系,利用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邊角料等不可利用固廢,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

6.加強重點貯存場所風險管控。加強尾礦庫等重點貯存場所地下水、土壤環境監測,進一步強化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鞏固提升磷石膏貯存和填埋場所整治成效。加強化工、電鍍等行業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規范污染土壤收集轉運行為。制定實施一般工業固廢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方案,強化評估結果應用。開展工業固廢排查整治“回頭看”和歷史遺留問題“大走訪”。(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發展無廢農業,推進農業固體廢物高效利用。

7.持續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集成推廣節水、節肥、節藥、節能等技術,推廣生物農藥替代化學農藥等綠色防控技術,促進農業清潔生產。推廣標準地膜和生物降解膜,減量使用傳統地膜,開展消除廢舊農膜土壤殘留等試點。到2025年底,全市巢湖流域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5%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省巢湖管理局)

8.推廣生態種養循環農業模式。圍繞草莓、龍蝦等12大現代農業產業鏈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探索種養加銷一體、農林牧漁結合、一二三產業聯動發展的現代復合型循環經濟產業體系。支持長豐縣爭創綠色草莓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肥西縣爭創以都市農業為核心的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肥東縣建設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到2025年,完成肥東縣、長豐縣和廬江縣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9.推動農作物秸稈高效利用。摸清農作物秸稈資源利用底數,構建鄉鎮有標準化收儲中心、村有固定收儲點的“1+X”秸稈收儲體系網絡,實現鄉鎮全覆蓋。推廣龍頭企業帶動的秸稈產業化利用模式,培育收儲運第三方服務主體,加快秸稈“五化”利用。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0.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施規模養殖場設施裝備改造升級、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升行動,推動就地就近消納畜禽糞污。規范畜禽糞污處理利用設施運行維護,強化資源化利用常態化監管。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6%。(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11.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廢舊農膜回收處理體系。實行“村居回收、鄉鎮歸集、縣區運轉處置”運行模式,通過以舊換新、價格補貼、有償回收等形式,推動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充分履行回收義務。到2025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不低于85%,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5%。(責任單位:市供銷社、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推動分類回收,實施各類生活源固廢精細化管理。

12.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智能化監管,打造樣板小區、樣板校園等示范典型。在蜀山區、瑤海區新建大型中轉站,提升改造一批大中型轉運站。充分發揮長豐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的引領作用,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鄉鎮試點。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13.加強廚余垃圾及有害垃圾收運處置。建立廚余垃圾產生單位基本信息庫,實行公交化直運模式,健全規范化收運體系,拓寬沼液、沼渣等廚余垃圾綜合利用產品市場出路,鼓勵在園林綠化領域應用。制定有害垃圾收運處置管理制度,打通有害垃圾收集、貯存、轉運、無害化處置鏈條。(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園局)

14.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逐步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產品,穩妥推廣應用可降解塑料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處置。引導商超、集貿、餐飲外賣等重點領域推廣使用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新建商場、超市打造“綠色商場”。到2025年,城市和各縣(市)建成區商貿場所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5.推動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全面落實《合肥市郵政快遞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綠色采購制度和低碳運營管理機制。以直營快遞企業為重點推進綠色網點和綠色分撥中心建設,減少快件過度包裝、二次包裝。到2025年,快遞綠色包裝使用率達到95%以上。(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

16.優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建立再生資源大數據平臺,支持“互聯網+”回收,新建一批標準化綜合分揀中心和鄉鎮分揀中心。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耐用消費品回收體系,探索廢棄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固廢高效回收利用。研究制定廢玻璃、廢紡織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補貼政策。到2025年,再生資源回收量同比2020年增長50%左右。(責任單位:市供銷社、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

17.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堅持“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健全醫療衛生機構醫用可回收物分類收集、貯存、轉運體系,實現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到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可回收物回收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18.提升市政污泥利用處置能力。堅持“長遠結合、多元互補、安全穩妥”原則,推進污泥源頭減量和重點處理項目建設,引進先進工藝提升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支持提升現有設施效能,形成焚燒處置、建材利用、資源化土地利用組合的多元化處理模式,市政污泥全部實現無害化利用處置。(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19.強化生活垃圾處置監管。實施龍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項目,穩步推進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和巢湖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存量垃圾治理和生態修復。建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項目,逐步減少填埋規模。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處置設施環境監管。(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四)暢通利用渠道,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再生循環。

20.強化企業源頭減量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處置”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納入工程概算。指導企業編制綠色施工方案,通過基坑就地平衡、革新盾構方式等措施,減少工程渣土、廢棄泥漿產生量。(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城管局)

21.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實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化改造,探索既有街區綠色化改造試點。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制定合肥市綠色建筑類工程建設標準。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房產局、市經信局、市重點局)

22.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裝配式建筑在民用和工業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的應用,嚴格裝配式建筑過程質量控制。實施優勢產業強鏈補鏈工程,構建研發、設計、生產、運輸和裝配全產業鏈,打造長三角裝配式建筑核心基地。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重點局)

23.提高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水平。多渠道綜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動在土方平衡、環境治理、河湖固壩等領域大量利用經過處理后的建筑垃圾。支持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混凝土磚(砌塊)、透水磚、市政工程構配件等新型建材,在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工程項目中提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24.加強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全過程管理。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建筑垃圾常態化管理。建立工程渣土供需對接機制,提高區域調配效率。按照就地消納原則,推動有關縣(市)區、開發區選址建設裝修及大件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到2025年,完成全市范圍內30處建筑棄土消納場所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自規局)

(五)強化風險防范,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

25.推動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持續開展危廢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運用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智能手段,推進危廢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實現可追蹤、可溯源。嚴把環評審批關,對項目危廢種類、數量、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審查。持續推進企業內部資源化利用危廢,支持企業自行配套建設危廢資源化利用設施。到2025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強度降至0.0050噸/萬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6.健全危險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建成小微企業及社會源危廢收集貯存轉運網絡,提升收集單位運營水平,打通危險廢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完善19張床位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暫存模式。到2025年,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運覆蓋面達到98%,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交通運輸局)

27.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采用先進技術提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鹽等類別危廢利用處置水平,提質擴能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推動危廢剛性填埋項目建設,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在集成電路、新型顯示行業開展廢酸、廢有機溶劑等危廢“點對點”定向利用,嚴控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利用類等新建項目。到2025年,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8.提升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將生活垃圾焚燒、危險廢物焚燒等處置設施納入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強化場地、車輛、物資保障,提高應急轉運能力,守牢重大疫情醫療廢物安全處置防線。依托危廢利用處置和運輸企業,健全危廢應急處置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

29.強化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深入排查整治危廢環境安全隱患,加強易燃易爆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廢監管,推動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危廢環境污染問題發現和信訪投訴處理機制,堅決打擊危廢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六)打造最好名片,推進環巢湖多源有機固廢治理。

30.提升藻泥底泥利用處置水平。建設環巢湖區域藻水分離設施,推廣藍藻高效打撈技術。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電廠及餐廚垃圾企業協同處理藍藻藻泥,探索藻泥與農業固廢協同資源化利用途徑。穩妥開展重污染河庫底泥清淤,推動底泥在工程用土、園林綠化、建材領域應用。(責任單位:省巢湖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建局、市林園局)

31.促進多源有機固廢協同治理。穩步實施“長三角典型流域多源有機固廢集約化處置集成示范項目”,支持肥西縣、蜀山區市場化建設有機固廢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構建成果轉化和產業推廣平臺,打造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畜禽糞污、園林廢棄物等多源有機固廢集約化處置示范基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32.推進礦山修復和綠色礦山建設。制定礦山生態修復年度實施計劃,完成鐘山鐵礦等礦山生態修復,全面治理環巢湖廢棄礦山,利用礦山遺址打造特色文旅項目。支持在產企業建設綠色礦山,新建礦山全部按綠色礦山建設。到2025年,基本完成以巢湖市石灰石礦和廬江縣鐵礦、礬礦等為重點的環巢湖礦山生態修復。(責任單位:市自規局)

33.打造環巢湖“無廢”圈。開展環巢湖固廢堆場排查整治和清潔河(湖)灘行動。發展環湖綠色高質高效農業,建設農藥化肥減量示范區,打造環湖綠色生態農業圈。鞏固巢湖禁捕退捕成果,在環巢湖沿線設置生態廁所。圍繞環巢湖濕地公園、中廟姥山島打造“無廢景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省巢湖管理局、市文旅局、市林園局)

(七)促進協同增效,積極推動固廢綜合利用減污降碳。

34.做好減污降碳頂層設計。將固廢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納入污染防治攻堅和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固廢產生總量和強度“四控”。引導重點產廢企業和利用處置企業編制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以及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35.推動重點領域減污降碳。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鼓勵產廢利廢企業、園區開展工業綠色低碳微電網建設,減少原料和產品在生產、運輸、銷售和處置等環節溫室氣體排放。到2025年,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碳排放強度較2020年明顯下降。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綠色農房建設,推進建筑材料循環再利用。構建養殖廢物、種植廢物和農副產品加工廢物協同資源化利用模式。打造巢湖流域近零碳排放示范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36.推廣減污降碳技術裝備。完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等無害化處置環節的綠色能源體系建設。支持固廢協同處置企業開展低碳技術研究與示范,探索有機固廢制取生物天然氣。研發應用減碳增匯型農業技術,推廣綠色高效農機化新技術新裝備。推動固廢領域減污降碳的共性技術和相關設施裝備攻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

37.加強減污降碳協同管理。加強固廢領域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在統計、核算和報告制度、數據信息應用等方面的協同。評估“無廢城市”建設產生的碳減排效益和潛力,動態識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八)推進體系建設,提升“無廢城市”系統保障能力。

38.健全管理制度體系。制定“無廢城市”建設部門責任清單。深化固廢分級分類管理、生產者責任延伸、跨區域處置生態補償等制度創新,完善建筑垃圾、農業固廢、再生資源等統計范圍、口徑、分類和方法,實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提升固廢綜合管理效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供銷社、市統計局)

39.創新科技支撐體系。依托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環境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推動設立固廢領域新型研發平臺、實驗室、孵化器等,實施“揭榜掛帥”機制,開展工業廢鹽、焚燒飛灰、污泥等關鍵利用處置技術與設備攻關。建立多模式的產業創新聯盟,運用安徽科技大市場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臺,完善“政產學研用金”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動場景應用和成果就地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等)

40.培育成熟市場體系。以中國環境谷、合肥高新國際環保科技園為主陣地建設技術研發、設備制造和環保服務基地,推動肥東縣、廬江縣靜脈產業園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增效。推廣應用綠色信貸等綠色金融工具,探索采用生態環境導向開發、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投融資模式,發揮政府投資基金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無廢城市”建設。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市公管局)

41.構建數智監管體系。大力推進“數智固廢”管理系統建設,構建固廢管理信息“一張網”,實現固廢數據互聯互通。全面落實固廢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積極參與長三角、合肥都市圈固廢危廢污染聯防聯控,試點開展危廢跨省轉移“白名單”管理。推動危廢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險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城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供銷社、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九)培育無廢文化,打造“無廢城市”多元共治格局。

42.加強“無廢”文化宣傳普及。制定“無廢城市”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征集宣傳口號、標識等,利用各類平臺大力傳播“無廢城市”理念,組織一系列宣傳推介活動,展示“無廢城市”建設成效。依托濱湖國際科學交流中心、安徽創新館等科創平臺,建設一批高品質、有特色的“無廢城市”教育基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科協、市經信局、市城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等)

43.開展“無廢細胞”創建。制定無廢工廠、無廢機關、無廢工地、無廢景區等“無廢細胞”創建細則,積極引導社會主體參與“無廢細胞”創建,將“無廢”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產生活。到2025年底,建成各類“無廢細胞”300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文旅局等)

44.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開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建設。壓實企業責任,將綠色生產責任融入企業發展戰略。激發全民綠色生活自覺,深入開展減廢降碳全民行動,重點培養青少年綠色生活行為習慣,爭做“無廢城市”建設倡導者、行動者、示范者。(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務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下設“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專班,負責“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

(二)建立工作機制。建立工作制度,對重大事項進行科學決策、統籌協調、統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年底前形成年度總結報告。充分發揮專家智庫作用,組建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專家組,與國家“無廢城市”技術幫扶組保持密切溝通,指導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

(三)加大要素保障。保障“無廢城市”建設投入,將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爭取中央財政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將“無廢城市”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保障范圍,保障重點項目落地。

(四)強化評估考核。把“無廢城市”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建立建設成效定期評估機制。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文章來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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